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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购房指南: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

发表于2015-08-06
在销售市场,商品房的预售是一项重要的制度,但因房屋并不是现房,即使购房者已交付了款项,也无法有效控制所购买的房屋。一旦房屋的售价大幅度飙升,开发商有时会单方面撕毁之前的认购协议,将房屋高价另行出售。那么,开发商违约了该怎么办?
1、根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,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,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。解除合同是解除权人的一项权利,而不是义务,解除权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。是否解除合同并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。当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,并且继续履行合同,不因承担违约责任而免除其履行合同的义务;违约方也无权主张解除合同以逃避合同的实际履行。
2、《合同法》百零七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,但其无权解除合同,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。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,因此合同依然有效,买方可要求房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,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商品房,并要求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。
3、签订购房合同是对购房者的保障,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的约定,即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,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房价上涨后很多无良开发商都一改先前的积极态度,想违约或者。但是解除购房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及程序,购房者咨询一下律师,看自己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,再解除,不能盲目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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